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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明确说明您何时可以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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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依据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其活动与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危险相关的设施所有者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标的, 是设施所有者的财产利益, 即其活动与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危险相关的设施所有者的财产利益, 该利益与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事法律所确立的责任相关, 即对因危险生产因素而对第三方的生命, 健康和 (或)财产造成的损害, 进行赔偿的责任。
对于其活动与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风险相关的设施, 在未签订危险设施所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情况下, 禁止运营。
保险事故是指设施发生事故, 险情这一事实, 该事故导致对第三方的生命, 健康和 (或)财产造成损害, 。
危险设施所有者民事责任强制保险(OS GPO VOO)保单的签订期限为十二个月。当设施所有者开展活动的期限不足十二个月时,设施所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按照活动期限签订, 但不少于六个月。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